关于增设和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提升我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城市整体形象,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当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决定新增和启用部分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违法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和启用的电子警察抓拍地点和抓拍违法行为
点位信息见附件《新增和启用的电子警察抓拍地点》。设备分别具有抓拍驾驶车辆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交通信号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未停车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功能。
二、抓拍方式
使用电子警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等依法直接抓拍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台。
三、启用时间
本通告自2022年2月18日零时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新增和启用的电子警察抓拍地点
麻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2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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