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中,被执行人杨某、杨某林系父子关系,二人以工程(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不支付李某国、张某连等6名申请人劳务报酬85613元,李某国、张某连等6人遂起诉至该院。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杨氏父子依然拒绝履行义务,申请人于是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送达执行通知并多次传唤后,二名被执行人既不履行支付义务,也不到庭接受调查,该院先后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可被执行人依然无动于衷。2022年3月23日,鉴于杨某为七旬老人,该院执行干警依法拘传了被执行人杨某林。拘传过程中,被执行人不以为然,向执行干警表示:“你们抓就抓嘛,我不会跑,反正抓了我也没有用,我没有钱给他们。”
(执行工作现场)
依照法律规定,二名被执行人的行为已妨碍正常的执行工作,可依法进行拘留、罚款,甚至可以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可是,该院执行法官既不拘也不罚,而是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调解决。调解中,在法官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杨某林、杨某态度有所缓和,愿意调解并答应支付劳动报酬。同时,申请执行人李某国、张某连等六人也退了一步,同意只要50000元,自愿放弃其余款项的执行。二名被执行人当场支付20000元,并承诺剩余的30000元在2022年5月25日前履行。
一直以来,雷山县法院秉持人民至上的办案宗旨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司法保障民生的职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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