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龙场镇人民政府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华坪村郭家坪灰场公路旁偷倒垃圾。接报后,龙场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核查,发现一辆涉事车偷倒垃圾,于是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通过龙场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华坪村村委会多方协调,偷倒者认识到随意处置建筑的严重后果,自愿接受处理偷倒垃圾行为。一是负责清理郭家坪老路沿线垃圾。二是按照村规民约对其处罚2000元至5000元的罚。
偷倒垃圾行为不仅严重污染环境,还违反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朋友,对自己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消纳场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共同维护营造干净整洁乡村环境。
下一步龙场镇将不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依法严惩各类偷倒垃圾违法行为。(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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