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庭公开审理认定,现居羊坪镇龙塘村的村民赵某某,于2021年10月3日在自家包谷地里焚烧包谷杆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较大财产和经济损失。庭审中,被告人赵某某当场认罪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刻忏悔;最终,经巡回法庭审理判决被告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羊坪镇近百名干部群众全程旁听了该案的审理过程,在庭审结束后,羊坪镇相关负责同志以案示警,对近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森林防火进行了宣传。通过此次公开审判,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为羊坪镇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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