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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开庭审理 涉案金额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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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15 14:03:38  来源:施秉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3日,施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辖区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下称“帮信罪”)。为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达到旁听庭审“零距离”,以案释法“面对面”的宣传效果,县法院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一中师生代表、城关镇各社区代表、各乡镇代表等50余人参与庭审观摩。

  施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6月下旬至7月初期间,被告人龙某飞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还为其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并在网上为他人转账,涉及全国 5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21万余元,自己违法所得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龙某飞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他人犯罪提供银行卡,并帮助支付结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庭审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重点,引导控辩双方有序举证、质证,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就本案案件事实、罪名、法律适用方面的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网络及网络技术为主的犯罪也呈多样化趋势,全国“帮信罪”案件逐渐增多,要提高防范意识,注意个人信息安全,切莫贪图小惠小利,心存侥幸,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买卖、出租、出借给犯罪分子,否则将构成“帮信罪”。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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