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1年4月,谭某某与杨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因双方性格不合产生矛盾纠纷,在当事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谭某某向所在村委会,街道妇联、综治、司法、县妇联等多部门反映,要求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维护谭某某的权益。
接到街道综治办电话后,邦洞人民法庭第一时间安排干警指导矛盾纠纷处理。经多方共同努力,组织双方调解,耐心释法明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庭进行司法确认,确保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天柱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出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化解在前、法院裁判终局的分层递进诉源治理模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