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技术创新联合会等社会组织:
经立案调查,贵州省技术创新联合会等23个社会组织(名单附后)未参加2018年、2019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对你们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本机关已于2021年4月13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们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年第01号)。现公告期满,你们未提出异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贵州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佳希
电话:86832008
贵州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1日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