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13日,天柱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妥善处理一起标的额为14248567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告终。
2021年10月,原告某建筑工程公司以被告某建设投资公司尚欠工程款14248567元及资金占用费未支付,且多次催要未果为由起诉到法院。案件进入法院后,由精案组的专业法官负责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沟通,寻找妥善解决方案。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原、被告双方也提出庭外和解申请,请求法院给予一个月的庭外和解时间。最终,在法官与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该案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仅案情较为复杂,诉讼标的额也较大,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不仅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也可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同时,对原、被告公司的稳定经营、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了良好效果。(龙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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