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抵达现场后,经了解,报警人彭某于12月7日下午在磻溪镇街上吃饭,吃饭时喝了一些酒。晚上8点左右回到家中时才发现自己放在家中的一万块钱不见了,于是便报警求助。经现场勘查,彭某家中没有明显被人翻动过的痕迹。同时,在听取彭某的陈述中,发现彭某年纪偏大,外加又喝了不少的酒,民警判断很有可能是彭某自己忘记了钱的存放位置,于是便组织警力在彭某家中仔细寻找。通过不懈努力,民警最终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中找到了彭某“消失的一万块钱”。
当出警民警将钱交到彭某手中时,彭某激动地说着:“谢谢!太感谢你们了,要是我这一万块血汗钱真的丢了,我都不知道怎么过生活了,谢谢公安局,谢谢磻溪派出所!”。
一直以来,剑河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热情服务,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跟公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工作成效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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