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某与彭某系父子关系,龙某某与龙某分别系父女关系,2016年,彭某与龙某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2019年11月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期间彭某父亲彭某某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40000元给龙某父亲龙某某。后因感情不合,彭某于今年11月诉至天柱法院请求判决与龙某离婚,同时彭某某主张其转入给龙某某的款项为“借款”并向天柱法院起诉请求判决龙某某偿还借款。该两案在审理过程中,因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法庭辩论唇枪舌战,一时之间难分高下,特别是对于彭某某转账龙某某的40000元是“借款”或是“彩礼”的问题僵持不下。龙法官便从双方是“姻亲”关系,长辈要给晚辈做好榜样的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经过长达8小时的释法明理,最终彭某与龙某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龙某某同意退还彭某某20000元并当庭履行了付款义务,彭某某与龙某某握手言和。
两案调解成功,及时、彻底地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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