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21时38分许,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在台江收费站,开展夜间酒驾醉驾查缉专项行动,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红色小轿车在距离交警执勤点200米处向执勤点缓缓驶来,行迹可疑。
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人邰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对身份信息进行查询时,发现其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又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邰某交代,当天其朋友乔迁新居,酒席上喝了差不多一罐啤酒,席间突然接到家里有亲戚去世的消息,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那么晚了交警不会在路上查车,就匆忙开车上路了,想不到又被交警逮个正着,这才后悔不已。
邰某酒驾历史:
2015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2018年,因醉酒驾驶被抓获,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判处拘役,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2021年,再一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抓获
这一次,又把自己“喝”进了拘留所,属“二进宫”,又给自己的青春烙下了印记。
目前邰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合并作出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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