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东南州2022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新修订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现将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州庆、中秋节、国庆节和苗年、侗年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州庆:7月23日(星期六),根据《条例》关于“自治州成立纪念日、苗年或者侗年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的规定。7月21日(星期四)至7月22日(星期五)放假,共2天。
七、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八、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九、苗年:10月31日(农历十月初七,星期一)放假,共1天。
十、侗年:11月24日(农历十一月初一,星期四)放假,共1天。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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