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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出租车司机拒载,双方发生口角,黄平两男子殴打他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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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30 13:49:4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案件回顾:

  因被出租车拒载,双方发生争吵引发矛盾后殴打他人致他人受伤。近日,黄平县人民法院审结生效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判决其二被告人唐某、沈某犯故意伤害案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一个月。

  据悉,在某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唐某、沈某在黄平县某广场因预乘坐被害人肖某驾驶的出租车遭到拒载,双方发生口角。后被害人肖某在百合对面夜市巷道遭遇唐某扭头逃跑,唐某和沈某发现当即追至文化广场附近的路口处,沈某将窜到人行道上的肖某摔倒在地,随即唐某手持锅瓢击打肖某头部致其头骨骨折,颅内出血。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图片来源于网络)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沈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即作出以上判决。(杨舒雲)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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