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龙新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彭显钊违规租用车辆问题。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彭显钊未经班子集体会议研究,个人决定租用一辆三菱越野车和单位职工的私家车,租车费用共计57320元,彭显钊均采取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虚假协议的方式,用单位办公经费报销。彭显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彭显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普安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徐少书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2009年3月,根据徐少书安排,普安县人民医院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购买一辆本田雅阁轿车,并将该车落户在医疗耗材供销商私人户头上,直至2021年7月,该车一直被作为普安县医院办公车辆使用。徐少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徐少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百德分局负责人林耿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6月,端午节假日期间,林耿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2021年11月,林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熊昭阳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9月、11月,熊昭阳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在贞丰城关加油站为其私家车加注燃油2次,涉及金额共计706元。2021年7月,熊昭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册亨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黄鹏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21年4月至7月,黄鹏先后3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注燃油,金额共计327.75元。2021年12月,黄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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