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政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约定期限到期,被执行人李某未按承诺履行义务,申请人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李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最后“失踪”。执行干警经周密布控,将李某成功拦截并带回法院。
被临时羁押的李某一听到要被司法拘留,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履行全部案款并支付给申请人,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小编在此想要告诉各位公众朋友,很多被执行人总是心存侥幸,认为能躲则躲,能藏则藏。岂不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睿智的执行法官面前,玩“失踪”,又怎么能躲得过去呢?还是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才是正途。(沈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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