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民生连线-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从醉驾入刑浅谈安全饮酒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0-05-26 16:51:4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醉驾入刑”自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迄今为止已满九年。今年两会上,最高检报告显示,“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在平时生活中,也不乏听闻某某醉驾被交警查获等之类消息,但总有人屡教不改,仍然我行我素,将自身和他人的安危至之不顾。如今,我们该如何提升警惕,杜绝“醉驾”。

  时刻“警惕”喝酒忘我。亲朋好友聚餐喝酒,本是常事,但驾车出行的话要时刻保持“警惕”心理,不能麻痹大意,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果已经喝酒,应当采取其他安全的出行方式。

  时刻“警醒”意外无常。如今,是法制的社会,但是很多人对法律并没有抱有敬畏的心理,就“醉驾入刑”后日益增长的犯罪率也证明了这点。其实很多人都很清楚,不能“醉驾”,这是犯罪行为,但很多人心怀侥幸,认为自己的上帝的宠儿、幸运者,就算“醉驾”,交警也查不到自己;还有的认为,只是偶尔“醉驾”一两次,出事概率那么小,根本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用网上流传的一句话来说“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到来”,当端起酒杯的时候,先在心里想想这句话,想想意外来临后是否有面对和承担后果的勇气,毕竟意外无常。

  时刻“警钟”长鸣。“醉驾”发生事故所产生的后果十分严重,轻则车毁人伤,重则当事人有牢狱之灾,更加严重的则是造成家人或是他人伤亡,破坏社会的安全。从根本来说,还是对法律学习不够,漠视法律的庄严,肆意按照自己想法行事而造成的,因此,全社会每个人都应该“警钟”长鸣,汲取过去发生事情的教训,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新时代文明人。

  “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这个“第一”再次给全社会上了一堂法律普及课,再次警示每一个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别让一次贪杯,成为无可挽回的生命悲剧!(舒云)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官方通报!镇远两名青年男子殴打两名疑似中学生,施暴者被行政拘留
下一篇:最后一页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