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服务大局,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牢抓实,检察长直接部署,亲自经营、办理起诉案件,保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关切,最大限度的争取党委政府对公益诉讼的支持,解决起诉阻力大问题。
二是全院一盘棋,全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树立全院“一盘棋”理念,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做到一案双查。刑检部门在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时,对案件就公益诉讼线索、证据进行同步审查,发现公益诉讼线索的移送公益诉讼部门,对公益诉讼方面需要补充证据的一并告知公安机关,有效解决了公益诉讼部门协调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效率不高的问题。2019年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两件,且由刑检部门直接审查附带民事部分证据,有效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阅卷,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特别是疑难复杂的案件,例如楠木系列案件,更是事半功倍。
三是突出公益、增强起诉案件影响力。诉讼不是目的,保护公益才是关键。检察机关提请行政公益诉讼是为了督促、引导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最终是为了实现保护公益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双重效果。起诉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被起诉部门提供了“一把尺子”,明确其在查处类似案件时履职尽责的标准,同时也为其他行政机关树立了“一面镜子”,警示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起诉一件、警示一片。2019年为增强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的影响力,在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下,尽可能的邀请了行政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执法人员前来旁听。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影响效果,也使行政机关不重视检察建议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刘金莲)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