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村村民吴某自认为是贫困户却未享受相关政策,于是对村委未将其纳入贫困户心生愤恨。
在该村扶贫工作会议上大吵大闹,言语威胁村干部,并多次用砖头堵路扰乱交通秩序,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严重影响了村委工作正常开展及当地群众的生活、出行。
2018年1月,被告人吴某再次用十余块水泥砖将村组道路堵塞,并威胁、恐吓他人不准挪动,村干部于是报警将其抓获。
后经荔波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横行乡里、为祸一方,两年内多次滋事,扰乱精准扶贫工作秩序,妨碍当地群众正常通行,社会影响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院结合被告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及羁押期间的表现情况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一审服判,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