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凌晨2时许,湄潭县公安局茶城派出所值班民警开展“天网”夜间巡查时,发现探头所指的院士大桥上,有两名男子在来回奔跑,其中一人手中还持有长刀。为防止意外发生,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将两名男子田某、洪某控制,并从田某手中收缴一把约30厘米长的东洋刀。“我们没干什么,就是趁桥上没有车录点视频。”两人向民警解释。
警方查明,原来田、洪二人是快手APP的粉丝,且注册了个人账号。为了让自己拍摄的短视频能获得较高的点击量,进而让自己成为“网红”,两人经商议后,决定拿东洋刀在大街上摆各种动作、行走、奔跑,拍摄短视频上传网络,以此来博取网友关注,增加点击量。
经鉴定,田某、洪某所持有的东洋刀为管制器具。两人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有梦想是好事,但实现梦想的方法和过程,必须合法合理。若以违法的方式拍摄小视频或者拍摄涉嫌违法犯罪的内容,在网络中传播,不但无法成为“网红”,反而还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 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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