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案件始末
被告人李亮是一名“黑车”司机,去年 6 月 30 日晚上 9 点左右,被害人王某某在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邮电大楼门口坐上了李亮的车准备前往国际城小区,因急需归还朋友欠债,李亮产生了抢劫搭乘其“黑车”的女乘客的念头。
在庭审现场,李亮当庭供述了自己抢劫杀害被害人王某的过程。李亮表示,由于害怕被害人事后报警,所以在获知被害人的支付密码后,狠心将其掐死。
最终,李亮抢得被害人苹果手机一部、戒指一枚等物品及转账人民币近 7000 元。
2017年7月3 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李亮在其住处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亮以暴力、胁迫手段的方法强迫他人财物,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且被害人王某某被害时还怀有身孕,李亮将其杀害后还有抛尸的行为,故检察机关建议对被告人李亮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被害人王某某的丈夫也参加了庭审并要求法院严惩被告人李亮
被告人李亮当庭表示认,,法院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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