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2018年6月10日14时42分,陈某某驾驶贵JPA7**号轻型自卸货车行驶至瓮安县示范十字路口时(银盏往高家坳方向),所驾驶车辆刮擦并碾压人行横道上的一名小孩,造成该小孩当场死亡。
接警后,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巡特警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目前,货车驾驶员陈某某已经被警方控制。现场已经勘查完毕,交通秩序恢复正常,事故原因调查及善后处理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