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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森林公安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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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03 08:34:1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会上,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的命令,贵州省剑河县森林公安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剑河县森林公安局荣誉墙

  据了解,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本次公安部共授予1100名同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500个单位“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全国森林公安系统共有14个集体和29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剑河县森林公安局榜上有名,再次成为贵州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中的“唯一”受奖单位。

  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共有民警15人,2014-2016年,共立刑事案件142起,破案121起,破案率85%,抓获犯罪嫌疑人215人;共协助和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31起,查处331起,查处率100%;依法扣押和没收涉案木材5046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达499.6万元。辖区的剑河县生态资源丰富,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贵州省10个林业重点县之一,全县森林覆盖率高达70.81%,活立森林蓄积量956万立方米,素有“天然养吧”“生物基因库”“药材之乡”“钩藤之乡”的美誉,在这生态盎然、绿色碧翠的战线上,剑河森林公安民警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卫士”的称号。



  案件研判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该局先后荣获“十年工作先进单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优秀单位”等十多项荣誉。2006年、2010年、2016年三次被省局授予“集体三等功”;2015年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2016年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命名为“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在黔东南州目标绩效考核中,连续5年位居16个县市之首。(王文仁)

责任编辑:田应龙【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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