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电梯困人 半小时内救援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6-03-05 09:24:57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6月1日施行

  电梯困人 半小时内救援

  3月4日,来自省质监局消息: 《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省政府令形式发布,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应按期对电梯保养,电梯困人报告30分钟内应赶到现场救援。违反规定将被处最低2000元、最高3万元的罚款,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会被追究刑责。

  不按期保养,最高罚款3万

  办法明确,电梯制造单位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未注明电梯及其主要零部件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未按要求设置产品铭牌的,除责令改正外,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若不按期对电梯进行保养,在乘客受困电梯后不及时救援,除责令改正,停止使用相关电梯,还将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电梯信息要向业主公示

  办法规定,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将电梯检验、检测、维护保养、运行管理等相关信息向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电梯出现不能及时整改消除的安全隐患或者异常情况,按规定需要停止使用电梯时,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告。

  电梯应及时装设通信设施,确保电梯轿厢、井道信号覆盖。

  住宅小区电梯紧急情况如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的,应当经当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并按照程序办理。

  电梯故障, 30分钟内实施救援办法规定,承担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不得将承揽的业务分包、转包,不得将不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零部件用于电梯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单位应设立固定电话作为应急救援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应急救援电话畅通。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或者事故通知后,一般应当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作者:罗华

责任编辑:杨平【收藏】
上一篇:荔波:“三八”节全球女同胞免费游荔波各景点
下一篇:贵州省打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组合拳”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