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5年7月,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发现台江县大灯塔处有一家民营医疗机构将垃圾桶敞开放置在户外,医疗垃圾被风吹落满地,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及医疗安全。针对这一情况,台江县检察院进行调查核实后,向台江县环保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要求环保局依法履职。
环保局收到该院的检察建议后,对该案进行了专门调查。经调查核实,该医疗机构上锁的垃圾桶被不法人员盗走后,就一直使用开放式垃圾桶,且医疗垃圾的处置、交接也没制作台账。县环保局针对该医疗机构违法处置医疗垃圾的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全县医疗行业环境安全,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及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经研究,台江县检察院联合台江县环保局、台江县卫计局,于2015年10月至12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环保局、卫生局查处医疗机构9家,检察院向环保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份。(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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