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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兴仁镇民生监督组两年清缴违规违纪资金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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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1-03 11:59:2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丹寨县纪委派出县第五纪工委与兴仁镇纪委组建形成的兴仁镇民生监督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深入基层狠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工作,两年中为国家清缴违规违纪资金挽回经济损失41万元,清退违规违纪民生资金4360元还给该享受的群众。

  2014年兴仁镇民生监督组对农民购买家电产品走访调查中,发现销售商家15家套取家电下乡补贴23万元后上报县纪委组织清缴;1名村书记在2011年贪污农户房屋保险款45户每户8元,清退360元并召开群众大会现场还给群众,村书记受到撤职和被开除党籍的处分;1名村副主任在2012年贪污群众合医补助款3960元,清退还给群众,村副主任受到撤职的处分。2015年在开展民生扶贫资金走访调查中,发现3个微企存在套取扶贫开发资金15万元清缴上交;在房改造款专项清理活动中发现3户多占房改造款3万元,清缴上交。

  同时,对摆泥村群众举报村干部张有军利用村级项目款修个人水库的问题,查清了事实真相,反映的问题失实,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当面澄清。“你们这样真好,让张有军背的这口黑锅得到了洗清,群众现在明白了,还清他的清白。”摆泥村左如龙老人说。(杨新量)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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