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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为参合群众开“绿灯” 简化新农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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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2-30 11:11:1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历年来,转诊转院手续的办理都是由病人先到本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因病重确需转上一级医院治疗时,由县级以上医院出诊具转诊证明,病人持转诊申请表到县合医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病人持转诊证明到县外就医才能享受转诊转院补偿政策。为简化转诊转院手续的办理,让参合群众感受到新农合惠民政策带来的便利,丹寨县合医局为参合群众县外转诊转院开绿灯,推行了简便措施。

  一是2015年10月起,全县参合群众县外就医全面启用了新农合信息系统电子转诊,即病人在本县县级医院就诊后,由医院直接将需要转诊病人的信息录入到新农合信息系统中,县合医局从系统中对转诊病人转诊信息进行审核,就可以完成到整个转诊程序,不再需要病人持纸质转诊证明往返跑。

  二是对因危、重、急的病人需要立即赶到上级医院救治的,病人可以直接到省州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省州级定点医院直接在新农合信息系统中提出转诊申请,县合医局在系统中对转诊病人进行审核,就可以完成到整个转诊程序,不需要病人再跑回到县里办转诊转院手续。

  该县参合群众长期居住在县外的或常年外出务工,根据州新农合补偿方案的要求,实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制度。由参合人员在居住地或务工地选择至少2所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填写《丹寨县外出务工作和异地居住参合人员定点医院备案表》并由选择的医院加盖公章,然后办理人持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非本人办理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本乡镇合医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办理好备案登记后,参合人员今后在备案的医疗机构就医,即可享受县外就医备案补偿政策。(丹寨县合医局)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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