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被控杀人罪的嫌疑人中,法院只认定了该船总工程师犯杀人罪,因其未帮助两名受伤的船员。这名总工程师获刑30年。其余13名幸存船员被认定犯有包括渎职罪在内的不同罪名,分别获刑5到20年不等。
然而法院的最终判决却引起了遇难者家属的不满,家属在陪审团裁定后发布声明称,他们对决定感到极为震惊,正义无存。有遇难者家属表示,“我们孩子的性命就值这些?船员判死刑都不够。”
“我们的希望被无情地摧毁了,”一名遇难孩子的父亲在法庭外宣读的声明中称,并督促检方上诉,让船员罪有应得。
一名涉及这起案件的检察官称,他的团队将就对这15名船员的判决进行上诉,称上述判决“令人失望”,尤其是驳回针对船长等三名高管犯杀人罪的指控。
2014年4月16日上午,“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目前,仍有9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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