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几年来,榕江县不断探索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思路、新目标、新举措,坚持扩规模、加速度、调结构、强管理、提质量,通过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使全县民办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从2010年的18所民办教育机构,增加到24所,民办教育成效较为显著。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参与办学。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在经费补助方面,民办教育机构和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并将逐年增加资金,作为民办教育发展和奖励基金。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鼓励民办教育发展。县政府出台了《榕江县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榕府发〔2013〕24号)等文件,明确民办教育机构在土地征用、规费减免、师生权益、业务指导及社会地位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三是着力夯实办学基础,促进民办教育的内涵提升。同时抓好管理队伍、教师队伍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提高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的法制意识、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保证民办教育机构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相对稳定,提升学校后勤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四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化发展。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县民办教育发展实际,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各项规章制度,使民办教育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办学、有序发展。(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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