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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 “四举措”做好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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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07 11:28:4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为促进民办幼儿园和谐、健康地发展,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提高办园质量,雷山县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

  一是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中将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一道同调度、同部署、同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指导,从师资、园舍、投入、教学设施、生源、办学形式等各个方面引导办学人员树立正确办学的目标、明确办学责任、降低办学风险,提高办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共同享受国家、省州相关帮扶政策,2013年,民办幼儿园在园贫困幼儿获得幼儿资助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共计2.2万元,占全县资助总额的25%。

  二是建立年检制度,打破了单一的检查模式。除组织做好常规和专项检查外,还要对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实行办园情况年度检查制度,年检结果直接影响着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资格的留存;年检不合格的责令其整改,整改后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办学资格许可。

  三是加大培训培养工作力度,提高保育水平。多次组织食药、卫生、消防等部门对民办幼儿园园长、相关负责人进行园务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组织民办幼儿园长、教师开展课题培训和公开课活动,搭建交流学习平台。

  四是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提高保育费的收费标准。为确保民办幼儿园安全、有序运转,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解决民办幼儿园由于收费标准低所带来的运转水平低、保障条件低、质量规格低的办园难现状,根据各个民办幼儿园提供办园基本成本、办园条件和办园工作成效,由教育、财政、物价三部门协作配合,合理核定和提高了保育费的年度收费标准。(雷山县教育局 曹敏奎)
 

责任编辑:肖默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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