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及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江县安监局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复工(产)检查,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是全力要求各企业做复工(产)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做好本企业自查自纠工作;
三是各企业复工(产)前需向县安监局提出申请,经监察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是做好企业汛期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责任、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限期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不允许复工(产);
五是做好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岗位安全危害告知;
六是做好从业人员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及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七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对证照不全的企业,坚决不允许复工(产)。
本次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复工(产)检查共检查25家次,排查一般安全隐患106条,立即整改52条,限期整改54条,经到期复查已整改42条。
通过开展复工(产)督查检查,使各企业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该局还将不断加大对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成效”。(梁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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