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岑巩县纪委、政府纠风办、编委办、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公职人员 “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的8个类别人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规范单位人员编制管理。
据悉,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从2013年9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分自查上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将在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中开展,督查对象包括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的人员;未经有管理权限部门的批准和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离岗或带薪学习的人员;因病请假(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患特殊疾病的除外),超过规定时间未执行病假工资的人员;被开除或已辞职、辞退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或未及时办理解除工作关系的人员;在职、离退休死亡后或被宣告失踪逾期仍领取工资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后,未按规定降低工资或停发工资的人员;经批准到其他单位工作并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福利的人员以及其他形式“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的人员。
目前,各级各部门正在组织开展摸底自查的前期工作,将以求真务实、铁面督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吴启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