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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检察院与县国税局联合出台 《查办和预防国税干部职务犯罪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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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4-24 09:41:04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国税机关的协调配合,推动查办和预防国税系统职务犯罪工作有序开展,近日,岑巩县检察院与县国税局联合出台了《查办和预防国税职务犯罪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决定成立了由岑巩县检察院和县国税局有关人员组成的查办和预防国税干部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加强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实施办法》要求国税机关要积极向检察机关移送国税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协助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并对检察机关查处的其他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在涉税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检察机关在查办国税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时,要正确处理查处国税干部职务犯罪与维护税收正常征管秩序的关系,把握准办案时机,并及时通报国税机关,防止因办案时机不佳、沟通不及时影响正常的征管秩序。

  《实施办法》还明确提出岑巩县检察院与县国税局建立工作“三机制”,即“案件剖析联动机制”、“检察建议落实机制”、“法制宣传联动机制”。“案件剖析联动机制”要求检察机关和国税机关针对国税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列加强剖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和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的措施和对策,强化国税机关的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探索国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机制。

  “检察建议落实机制”要求国税机关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在查办国税干部职务犯罪过程中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堵塞管理机制存在的漏洞,并将落实情况和效果及时回复检察机关。

  “法制宣传联动机制”要求检察机关在国税系统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及有关法律咨询活动,协助国税机关加强对干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国税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刘

责任编辑:陶明霞【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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