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雷山县六措并举扎实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06-19 09:19:12  来源:  

  

  自2008年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以来,雷山县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开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扶农助农为宗旨,以发展壮大为主线,以强化管理,防范风险为重点,六措并举扎实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村工作,为试点村贫困农户早日脱贫致富发挥了有效作用。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乡、村互助资金“三级”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县乡(镇)村三级联动、部门乡镇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资金管理工作平稳运行和资金的良好使用效率,为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抓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落实,结合该县实际,制定出台了《雷山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章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统一印制入社申请表、借款审批表、专用借据等。并严格按照《章程》由社员民主推选出理事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日常工作,成立监事会,加强群众监督,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实行分级负责制,层层签定责任书,村对乡镇负责,乡镇对县扶贫等部门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务到村。

  三是瞄准工作重点,科学选择项目。为确保互助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认真筛选试点村组建互助社。在放贷农户的确定、扶持项目的选择上,坚持因地制宜,因人选项,科学规划,重点解决试点村农户在增收中 “无本”、“无力”、“无助”难题。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提高农户自我发展增收能力选定项目;针对不同试点村的经济发展现状、自然现状和农户的实际情况选定项目,使项目利于实施、利于农民增收;因村制宜、因户施策、量力而行的原则,既规划在短期内经济效益明显的种养业增收项目,又着眼于长远解决贫困群众增收问题,稳步脱贫选定项目。

  四是搞好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为使广大群众了解熟悉扶贫互助资金的有关政策,互助资金扶贫项目能够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取发放项目宣传资料、进村入户调查走访、组织召开村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多种形式,从政策依据、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调动了广大群众自觉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促进了广大村民积极主动申请入社,热心监督,确保了互助资金项目安全顺利运行。

  五是狠抓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互助资金项目运行中,将“抓好骨干培训,提高管理能力,规范项目运行”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多次特邀请州、县金融部门有关业务专家到该县对各协会理事长、监事长、会计和出纳等人员进行借款申请审批表、借收款单据、相关财务票据、报表和会计核算方法等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确保了整个试点工作基本做到了管理有序、程序规范;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入社成员进行生产经营技术、技能等培训,不断提高项目户科学种养管理水平。项目实施以来,累计开展培训18期,参加培训人员达5100余人次,发放培训资料9400余册。

  六是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为了充分发挥互助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互助资金滚动增值,雷山县精心组织,规范运作,严格把关,确保互助金安全运行。把好项目审核关。互助资金作为农户发展经济短期资金需求的借款来源,发放必须有合适的、可靠的发展项目。基于此,互助社对申请借款的社员,逐户核对项目,了解项目准备情况,对于项目准备充分、扶持前景看好、诚信意识强的社员予以确认,真正做到了资金用在点子上;把好借款额度控制关。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各类扶持项目按照投资额大小,规定了最大的借款额度;把好程序运作关。在借款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先由本人提出借款申请,互助社对该农户申请的扶持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包括实地查看,根据农户计划实施项目的可行性,确定是否对该农户发放借款;把好监督管理关。为确保互助金良性运行,县扶贫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听取互助社的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同时不定期开展日常检查、监测、阶段性评估和定期评估工作,确保互助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据悉,2008-2012年,雷山县丹江镇、郎德镇、望丰乡等5个乡镇21个贫困村先后获得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5个,资金共计591万元。截止2013年5月31日,全县有互助资金扶贫互助社21个,管理人员126人,入社农户1791户,农户入社率43%。(赵仕平 姚艳霞)

责任编辑:耀启铭【收藏】
上一篇:同步小康“将军”谋路 群众齐心发家致富——驻村干部肖将军让乔仿村变了个模样
下一篇:雷山县县长袁刚率队深入大塘乡督促指导安全生产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