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雷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制定支持配合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务服务分中心全体服务人员,要深刻理解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对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基层民主建设、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职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推进诚信计生决策部署上来,将支持配合“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与行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有机结合,细化到各窗口的具体服务环节,创造性地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方法,为强化人口计生综合治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尽职出力。此举为该县推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环境。
据了解,中心和中心与县、乡人口计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完善协调配合的信息互动平台,将“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列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作为办理行政审批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前提条件之一,按照诚信计生“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原则,对诚信计生户,县、乡政务服务中心给予如下优惠:
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免费复印相关材料;办理相关事务应缴纳的各种非税费用给予减免,减免产生的减收由政务中心承担;县政务服务中心还给前来中心办事农户按路途远近给予20元、30无不等的车费补助;对诚信计生户委托事项全程办理,并将相关证件邮寄或托运送到服务对象本人。
对不能提供《诚信计生证明》的非诚信户或服务对象,其需求事项由服务窗口受理,但暂缓办理,并告知服务对象先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取得《诚信计生证明》后再予以办理。同时,中心对各服务窗口落实“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机制,审验《诚信计生证明》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反“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要求,不严格审验《诚信计生证明》或服务对象未提供《诚信计生证明》而擅自提供服务的窗口,由中心监察室上报有关部门,对窗口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文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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