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从雷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获悉,雷山县为确保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 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活动中突出重点,注重针对性,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营运企业、驾驶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农村农民群众消防、森林、村寨防火安全普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村寨火灾事故发生。三是加强矿山、工业企业、建筑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生产、违规作业引发安全事故。四是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及师生安全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等事故发生。五是加强景区工作人员、旅游经营业主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景区不出现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六是加强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依法履行职责,预防和减少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据悉,雷山县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 专项活动从三月一日开始到六月十日结束。目前,该县已明确法制宣传责任主体和责任分解,正在采取利用电视、网站、宣传栏、展板、标语横幅、手机短信、液晶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培训等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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