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进一步增强酒类经营者诚实守信的经营意识,自觉接受管理并抵制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营造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3月1日至3月15日,雷山县招商和商务局商务执法大队开展对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是对所有的酒类经营者,包括饭店、农家乐、酒吧及销售酒类的娱乐场所逐一进行检查。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首先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通知酒类经营户在规定时间内按《贵州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到我局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其次,发放宣传资料,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逐一上门发放宣传资料,并宣传讲解酒类流通的相关政策要求。二是认真执法检查。检查经营者的资质,即酒类批发经营户是否具备批发资格,有无批发许可证,酒类零售户是否进行零售备案登记,要求做到持证经营;检查《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是否规范、货单是否相符、进货渠道是否合法,酒类进销台账是否建立,账单是否相符。检查酒类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是否有“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标识牌。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酒类流通秩序,今后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和检查力度,确保我县酒类市场健康发展。(周海英 杨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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