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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个人信用记录将影响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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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03 09:36:3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从今年11月26日起,从江县内存在可疑贷款的干部职工,将被有关部门列入贷款管理信息“黑名单”中,今后其本人及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能为其他借款人提供担保。

  据了解,近日从江县出台的《从江县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办法还规定,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发放前,借款人必须开通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提醒短信业务。

  凡累计6次不按期归还本息或连续3次以上不按期归还本息的,将由县纪委在全县通报,并将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当年考核被评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所属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此外,累计6次不按期归还本息或连续3次以上不按期归还本息的,还将由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名单,经人事部门审核后,交县财政局直接扣划工资。(吴德军)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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