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中宣部会同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在北京召开第五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表彰座谈会,从江县民族艺术团荣获县级文艺院团和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先进集体,这是贵州省仅有的2个获此殊荣的县级文艺院团之一。
据悉,此项表彰活动由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举办,每2年举办一次。表彰分基层文化馆、民营文艺团体、基层文化市场管理、农村电影放映、广播电视村村通、基层出版发行等六个方面工作,第五届评选活动从今年5月份开始,参评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层层推荐产生,10月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上公示最终确认。
另悉,贵州省有9家文化单位单位获表彰,其中:黔东南州有2家,从江县民族艺术团团长陆永华同志作为先进集体代表参加在北京举办的先进集体表彰座谈会。(吴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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