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从江县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50户以上连片村寨木质结构房屋电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3〕18号)文件精神,今明两年,从江县实施农村50户以上连片村寨木质结构房屋“电改”467个村寨,46932栋房屋。
据了解,此次“电改”工程实施对象为全县21个乡镇467个未实施农村消防“电改”的5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的46932栋木质结构房屋。实施步骤分两步走,第一步,2013年实施农村消防木质房屋“电改”23466栋;第二步,2014年实施农村消防木质房屋“电改”23466栋。经测算每户改造经费为1216元,建设经费按州补助300元,县匹配700元、农户自筹216元的方式解决。
为了确保“电改”工程顺利推进,该县成立了以县长为指挥长的农村消防安居扶贫工程“电改”工程建设指挥部,从财政、住建、规划、监察、民委、安监、消防、供电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建设工作组,制定村寨“电改”实施方案,编制建设规划,培训“电改”工程建设施工技术人员,蹲寨驻点专抓建设工作,并实行“一个乡镇、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目标责任制,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定进度,确保“电改”工程的实施高效有序推进。(吴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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