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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苗疆第一县" 台江首创"能动司法 和谐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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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6-03 11:18:16  来源:法制生活网  


  法制生活网讯 5月30日,台江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排羊乡开展“能动司法,创建和谐乡村”试点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当天,该县法院速调庭在所创建的“和谐乡村”现场调解纠纷。黔东南州法院院长王四新,台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俊等看望了留守儿童并慰问农村贫困老党员,随后还参观和谐乡村试点村寨。该县当日召开了创建和谐村寨座谈会,法院还送法上门,并发放法官名片。

  据台江县法院院长龙久顺介绍,该县“和谐乡村”的创建是为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四帮四促”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创新社会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找准人民法院为群众服务的切入点,助推和谐社会的创建。

  龙久顺说,所创的“和谐乡村”将通过开展“能动司法,创建和谐乡村”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把台江苗族文化和风俗习惯引入司法工作,将审判关口前移,深入村寨指导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用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开展法治教育、引导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畅通维权渠道。通过开展德治建设,使群众继承传统美德,破除封建陋习,遏制宗族势力操纵村寨活动,打击邪教,弘扬新风正气,倡导公序良俗,促进邻里和谐。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将矛盾纠纷苗头和一般矛盾化解在村、组,大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实现试点乡村无民转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矛盾纠纷、无涉法涉诉非访案件的“四无”目标,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在2012年,该县将创建和谐乡镇试点1个,和谐村寨试点15个,并以每年创建2个和谐乡镇、20个和谐村寨的速度铺开,到2015年,将全县乡镇基本建设成为“和谐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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