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生活网讯 为了更好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充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施秉县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在押人员维权渠道畅通无阻。
一、检务公开栏入监室,在施秉县看守所的每个监室内的醒目位置都张贴有包括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和各个诉讼阶段的羁押期限、驻所检察职能等内容的检务公开宣传牌;
二、在看守所各监室的风口处安装检察官信箱,方便在押人员投递控告、举报、申诉信件,收到的信件均已妥善处理。
三、建立并落实科学的谈话制度。对在押人员采取一般谈话与重点谈话相结合,新进人员必谈,有诉求的人员必谈等,有重点、有目的的谈话制度,使驻所检察官能够了解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及时发现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事件。
四、即时反映。当在押人员以上述方式仍未能反映情况的,还可以通过“即时见到即时反映”的方式向驻所检察官申诉。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畅通了在押人员维权渠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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