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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六措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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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4-06 14:07:2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一是通过开展“微型企业发展宣传月”活动、营业执照颁发仪式以及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发展微型企业的相关政策,掀起全民创业热潮。

  二是明确工作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规划制定、政策统筹、资金筹措、服务协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注册登记、创业培训、扶持资金拨付、实施信贷等工作。并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评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三是工商部门在登记窗口公示创办微型企业的九类人群的条件和审核方法,实行专人帮助、指导,开设“绿色通道”。落实减免涉及微型企业的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是认真落实好财政资本金补助金政策,及时发放资本金补助资金加强监管,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绩效。

  五是做好专项资金扶持,要在各种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资金等政策性扶持资金安排上向微型企业倾斜。

  六是落实税收优惠及融资担保政策,加强信贷扶持。根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时给予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金融、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加大对微型企业的信贷扶持,助推微型企业发展。

  据悉,2012年该县发展微型企业的目标户数为210户,带动就业1100人以上。(杨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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