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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交警大队喜获"全州交通安全宣传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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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2-22 11:30:1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榕江交警大队喜获"全州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月21日,黔东南州交警支队下发《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榕江县交警大队被授予“2011年度全州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支队对榕江县交警大队2011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对外宣传工作的鼓励和鞭策。

  2011年,榕江县交警大队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主线,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创了新闻宣传工作的可喜成绩,收到了对外宣传良好的社会效果。2011年,共在各级报刊、电台、网络新闻媒体采用301篇,报刊、电台发稿共51篇,其中:《人民日报》1篇(2011年全省交警系统唯一一篇上人民日报的稿件)、《人民公安报》6篇、《中国安全生产报》2篇、《中国民族报》2篇、《贵州日报》2篇、《贵州政协报》1篇、《经济信息时报》4篇、《法制生活报》12篇、《劳动时报》2篇、《贵州民族报》1篇、《贵阳晚报》1篇、《贵州安全生产》2篇、《黔东南日报》11篇、黔东南电视台4篇,另外,中国警察网、贵州人民网、贵州民族法制网、黔东南信息港、黔东南人民网250篇。对外宣传工作再创历史新高,有效树立了公安交警无私奉献、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2011年,榕江县交警大队采取有力工作措施,狠抓对外宣传工作,使对外宣传工作走在全州前列。首先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为对外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由办公室主任和一名协警专门负责对外宣传工作。为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大队领导自己也经常写稿、投稿,在全队上下营造出较为浓厚的对外宣传氛围;其次、努力提高宣传民警的新闻写作水平。该大队积极安排民警参加由支队、县委宣传部举办的新闻写作培训班,接受新闻写作知识培训,提高写作水平;第三、加强沟通,拓宽渠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该大队以创新的精神和改革的办法,在优化宣传手段上进行一些探索。实际工作中,非常注重与各类新闻媒体进行沟通,与新闻媒体建立了密切联系,增强了有关记者、编辑对大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借助其有效平台为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的顺利开展“鼓与呼”,为交警队伍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唱赞歌”,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第四、大队结合平时开展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多次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采访,对外宣传为交警大队做好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力地配合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011年,共在各级报刊、电台、网络新闻媒体采用301篇,报刊、电台发稿共51篇,其中:《人民日报》1篇(2011年全省交警系统唯一一篇上人民日报的稿件)、《人民公安报》6篇、《中国安全生产报》2篇、《中国民族报》2篇、《贵州日报》2篇、《贵州政协报》1篇、《经济信息时报》4篇、《法制生活报》12篇、《劳动时报》2篇、《贵州民族报》1篇、《贵阳晚报》1篇、《贵州安全生产》2篇、《黔东南日报》11篇、黔东南电视台4篇,另外,中国警察网、贵州人民网、贵州民族法制网、黔东南信息港、黔东南人民网250篇。对外宣传工作再创历史新高,有效树立了公安交警无私奉献、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榕江县交警大队清醒地认识到,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新年又是起点。2012年,大队将再接再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创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方式,为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为榕江创造一个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而不懈努力。 (唐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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