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笔者从从江县相关部门获悉。今年来,该县建设部门在开展项目工程“三项清理”工作中,共追回经济损失341.7万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扎实开展好项目工程“三项清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有序健康发展和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年初来,该县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2007年至2010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违规变更规划、容积率和建房手续不完善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和整改,同时对2011年1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清理。
通过清理,该县发生共有四个地块及一个零星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存在违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补办了相关手续,追回经济损失341.7万元。(劳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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