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丹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我们是雷山县三十辆出租车所有权人,挂靠贵公司营运,因你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我们特提出与你公司解除挂靠关系。给我们造成的损失,我们三十位出租车所有权人保留诉讼的权利。如你公司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同意解除挂靠关系。
特此公告
雷山县三十辆出租车所有权人
张乾良、任红军、吴文彪、皮袆松、李玉核、罗安静、
蒙丽钱、杨世君、徐培富、文安云、李小二、李 涛、
黄大远、刘天成、文建兵、张绍珩、蔡凯祥、张世美、
蔡认全、熊春祥、吴秀芝、翟春生、范兴村、张样娟、
谭镇英、杨小华、刘晓艳、杨胜波、李明伟、谭 军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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