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工商局局长隆晓明带队,执法人员检查杆秤场景
雷山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杆秤场景
9月13日,雷山县工商局对在炉榕公路雷山固鲁段公路旁,经营葡萄“短斤少两”行为给予行政指导4户,没收杆秤4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来,顾客称“在炉榕公路雷山固鲁段公路旁有卖葡萄‘短斤少两’损害消费者行为”的举报后,雷山县工商局局长隆晓明带队,出动执法人员12人,使用标准法码对经营葡萄32户果农和商贩的杆秤进行了检查。经查,外来商贩陈某、文某、杨某三人的杆秤每千克分别增加重量23克、25克和26克,均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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