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无证无照业户在县城取水点从事沙滩狗肉、烧烤等违法经营活动,污染水体,威胁着县城居民饮水安全的情况。
8月15日,雷山县工商局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一)项之规定,责令水电村至掌坳村河段的“水电瀑布狗羊馆”、“食家庄”、“水姐烧烤”等6家经营主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确保县城3万多居民的饮水安全。图为工商执法人员向经营者送达《雷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场面。(李青连 张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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