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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一银行消防设施不符标准 被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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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8-09 12:15:2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近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山县支行办公楼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被雷山县消防大队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雷山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山县支行办公楼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消防监督人员当场填写了《监督检查记录》,并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向银行法定代表人进行说服教育。雷山大队根据法律程序针对此案进行了集体讨论,一致认为该起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企业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又是金融重地,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大队为严惩消防违法行为,严肃法纪,按照法定程序,在收集了该银行违法相关证据和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后,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法要求该银行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案件查处过程中,大队执法人员根据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使该银行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进一步意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消防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目前,该银行已如数上缴罚款,并表示要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为构筑辖区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做好本职工作。(刘小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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