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凡小庆 张有蓉)榕江县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多举措建立健全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 2010年前三季度共下拨资金26545170元,救助71553户次,217714人次。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制定了《榕江县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榕江县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计算办法》、《榕江县农村低保资金管理办法》、《榕江县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追究制度》等配套政策,对审核程序、收入计算核准、资金管理以及工作人员责任都作了详尽的规定;
二是严把对象进入关。形成了村民评议、乡镇办审核、县民政局复核审批的三级审定,三榜公示的审批机制;
三是加强农村低保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组织乡镇农村低保统计员培训会,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四是增加资金投入,为县救助局配备电脑5台,19个乡镇农低保工作人员配电脑各1台,照相机各1台,确保农村低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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