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10月28日,该院副院长瞿坚在该县塔石乡宰勇村莫大能家调解一起民事纠纷的情景。
本港讯 (顾业成 摄)榕江县法院组建“农家法庭”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把“公堂”设到了群众的家中,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解决了矛盾纠纷。今年1-10月,该院“农家法庭”进村入户就地审理民商事案件205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45.6%,调解撤诉199件,调撤率97%,促进35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和好如初,为当事人节约交通费、食宿费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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